江苏省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申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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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报 公 示 江苏省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绩突出,群众满意、社会认可,并经有关主管部门组织测评考核,由省文明委批准并命名、表彰的先进集体。本单位经对照标准、严格自查,认为基本符合条件,并已向有关部门申报参评。根据评选工作有关规定,请本单位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给予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于本公示公布两个月内向省、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监督电话:(025)83562506;邮编:210013。 南通市天星湖中学 2010年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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