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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开发区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专项督导工作方案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30日 点击数: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教育技术装备管理,推动教育改革发展,根椐《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开展县域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督导的通知>》(苏教督委办〔2018〕11号)要求,依据《江苏省中小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督导细则》(以下简称《督导细则》),特制定本次专项督导工作方案。

一、督导内容

本次督导内容包括管理机构、管理机制和学校建设等方面,学校建设方面重点为理化生实验室、科学实验室、音体美专用教室、图书馆、信息中心等馆室建设及使用。通过此次督导,能及时总结和宣传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的典型经验,促进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的标准化、科学化和现代化。对学校在教育技术装备投入、建设、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进一步提升教育技术装备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督导方式

1. 听取学校领导关于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的专题汇报。

2. 巡视校园,了解教育技术装备建、配、管、用等情况。

3. 进行巡课,查看各教师利用现代化教育技术装备开展学科教学情况。

4. 进入专用教室,督查教育技术装备的管理与使用情况。

(1)检查教育教学设备的运行情况。

(2)查看教育教学设备的管理与使用情况记录。

5. 召开教师座谈会,询问教育技术装备的使用过程中的问题与改进措施。

6. 对学校装备管理员访谈,了解学校装备管理与使用情况。

7. 学生问卷调查,调查学校教育技术装备的使用情况。

8. 与学校领导座谈,听取装备管理中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对装备使用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反馈,促进整改。

三、督导程序

1. 责任督学按照区中小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督导方案,结合督导学校特点,制订驻校督导方案。

2. 督导方案于正式督导前一天送达被督导学校,上传学校网站。

3. 听取学校专题汇报,查阅资料,巡视现场,召开座谈会,做好问卷调查。

4. 责任督学出具督导报告,并向学校领导班子反馈。

5. 学校报送整改方案或整改报告。

6. 跟踪了解学校整改落实情况。

四、督导要求

1. 学校做好关于教育技术装备工作专题汇报的相关准备。

2. 学校提供《督导细则》中的相关工作台账资料。

3. 学校配合做好座谈、问卷调查工作。

4. 学校根据督导意见反馈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整改方案或报告,并在校园网站上公示本次督导的有关材料。

5. 学校督导联络员将《督导方案》《督查记录表》及座谈(访谈)记录、学生所有问卷、本次督导意见反馈书、学校整改落实情况表等一并整理归档,存放在责任督学工作室。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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