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实验学校小学部 辍学报告制度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22日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实验学校小学部

辍学报告制度

 

为了掌握学生的流失情况,努力制止学生的流失,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一、辍学分流动和流失两种情况
(一)流失(非正常)分为以下三类
1.义务教育阶段的学龄儿童、少年,失学后经地方政府处罚但仍不上学的。
2.义务教育阶段的学龄儿童,失学一个月以上地方政府无可行办法保证其近期复学的。
3.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龄儿童、少年,失学一个月以上近期又不可能复学的。
(二)流动分以下五种(正常流动)
1.由于学生本人身体原因,不能坚持学习,经批准而免学的。
2.由于本人身体原因近期不能坚持学习,经学校批准而休学的。
3.由于家庭和其他原因,经学校批准可转学的。
4.因故身亡的。
5.已受完地方的政府规定的义务教育年限,并在学年终了提出申请,经地方政府批准发给义务教育证书离校的。
二、制定流失生的规定
(一)教师:每学年开学初学习(义务教育法)增强依法治校的观念,不断端正教育思想,转应试教育为素质教育,改进教学方法,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决不以学习压学生,更不能因故劝其休学、退学等,把学生距之门外,违者追究责任。
(二)学生:学校领导和教师利用校、班、队会及思品课时间向学生宣讲(义务教育法)的有关内容,帮助教育学生明确学习目的,明确四化建设所需要的人才,树立为祖国的需要,为四化建设而学习的思想。
(三)家长:利用家长学校,家长会和家访时间向大家宣传《义务教育法》的内容,提高家长的法制观念。保证《义务教育法》的实施。
三、认真贯彻区社会事业局关于加强小学学籍管理的规定和学校的学籍管理制度。
四、定期查点各班人,每学期开学一周向教育处报告本校学生学籍。
五、学生无故不到校,班主任必须及时家访,了解情况,协助学生、家长解决困难,使学生尽快恢复学习,若学生或家长有辍学意想时,学校须主动做工作避免学生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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