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南通开发区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关于评选南通开发区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各位同仁:
根据开发管办【2019】68号文件,南通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将评选表彰一批区优秀教育工作者,现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7—2019学年度全区教育系统在从事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等工作方面作出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含教师、专业技术人员,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人员及职工),近三年来已受表彰的人员,除有特殊贡献的,一般不再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实施素质教育,依法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坚持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热爱学生,关心学生全面成长,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对教育事业作出突出贡献。
3.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在教学改革、教学研究、推行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
4.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学校建设方面有突出成绩。
5.具有大局意识、协作精神和服务精神,能够很好地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三、名额分配
本校共6个名额,根据中小学两部教职工比例,中学部2个名额,小学部4个名额。
四、评选办法及有关要求
1.评选工作要以学年度考核为基础,由各校(单位)负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面向基层、面向一线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层层推荐,逐级审核上报的办法,最终结果由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决定。
2.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推荐先进集体,要注意推荐近三年在教育教学和全面推行素质教育中成绩突出的学校(单位),防止单纯用升学率或高分率作为标准评价学校的倾向。
3.要坚持评选条件,完善考察推荐程序。被推荐的先进集体、优秀教育工作者在确定上报前,必须在学校(单位)内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典型的先进性。确定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名额时,要注意向教学第一线的教师倾斜。
4.申报先进集体的需填写《南通开发区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申报表》和2017—2019学年度学校工作总结一式三份、《南通开发区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申报名册表》一式三份并附电子文档;申报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需填写《南通开发区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一式三份、《南通开发区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名册》一式三份并附电子文档。各种表格一律电脑打印,若复印,务必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五、本校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8月7日下午16:00;
联系人:储德杰、范红艳;
联系电话:15335059186 13962828116;
电子邮箱:ntcudj@qq.com ,或直接发给联系人
附件:
1.南通开发区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
2.南通开发区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名册
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实验学校
2019年8月6日
附:1.苏通园区实验学校关于评选区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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