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实验学校一年级招生公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22日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实验学校

一年级招生公告

 

根据区社会事业局招生工作部署,我校2019年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2013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之前出生的、符合在我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范围

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行政区域内(含老洪港江韵路以南,东方大道以西区域)的适龄儿童。

三、所需材料

(一)本地适龄儿童

报名时持户口簿、法定监护人住宅产权证、有效健康卡(预防接种证)等原件(另附复印件一套)按公告时间及时报名。学校审核合格并在省学籍管理网查验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生出具入学通知书,明确学生注册报到时间和入学要求。学校留存法定监护人产权证、户口簿等材料的复印件。

(二)外来适龄儿童

在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事业单位工作的或在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从事合法生产经营活动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到苏通科技产业园区实验学校就读,由其父母或其父母委托并经公证处公证的法定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按其务工性质提供相关材料:①户口簿;②经核签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监护人居住证;(2019年1月1日前领取)③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监护人的工商营业执照;④在本地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半年以上的证明;⑤有效健康卡(预防接种证)。

从2020年开始,法定监护人需提供经核签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法定监护人《居住证》和在本地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一年以上的证明。

(三)时间安排

7月6日—8日,持相关原件、复印件到学校登记。

备注:所持相关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如提供材料虚假,一经查实,对其已入学子女作清理处理,由此产生的不良影响,学校保留追究其监护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咨询电话:85998529   15206294186

 

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实验学校

2019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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