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实验学校七年级招生公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01日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为了做好2018年秋季招生工作,根据区社会事业局招生工作通知部署,我校决定学校施教区范围内的学生进行招生预登记,具体要求如下:

      一、 招生对象

本年度招收的新生为2006831日(含831日)之前出生的、符合在我校入学的适龄儿童。

      二、 招生范围

以苏通科技产业园区行政区域为准(含老洪港江韵路以南,东方大道以西区域)

      三、所需材料

(一)本地适龄儿童

报名时凭《义务教育阶段初中入学告知书》、《小学素质教育发展报告书》、毕业证书、房产证及户口簿(附本人户口、房产证复印件一份)到我校办理报名注册手续,学校审核原件,留存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初中入学告知书》及学生本人页户口、房产证复印件;属于开发区户籍或学生法定监护人在开发区有产权房、在开发区外小学就读的毕业生,于711日持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小学毕业证书、素质报告书到开发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审核小升初材料,由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教育处根据审定的材料安排就读学校,并下发《义务教育阶段初中入学告知书》。监护人持上述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报名、办理注册手续。

(二)外来适龄儿童

在苏通科技产业园区事业单位工作的或在苏通科技产业园区从事合法生产经营活动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到苏通科技产业园区实验学校就读,由其父母或其父母委托并经公证处公证的法定监护人,向我校提出申请,并按其务工性质提供相关材料:①户口簿;②经核签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监护人《居住证》(201811日前领取);③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监护人的工商营业执照;④在本地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半年以上的证明(含20181月至6月连续的缴费清单);⑤《小学素质教育发展报告书》和毕业证书。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监护人必须同时持以上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申请报名。

备注:所持相关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如提供材料虚假,一经查实,对其已入学子女作清理处理,由此产生的不良影响,学校保留追究其监护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时间安排

714日,持相关原件、复印件到学校登记。

咨询电话:81196551   13776914267

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实验学校

201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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