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实验学校食堂配料采购联合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13日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一、对供应商资质方面的要求

(一)投标单位必须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按照商业法规运作的机构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二)投标单位应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及在卫生监督部门无食品卫生事故记录。

(三)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四)对供应商具体的资质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为有合法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或合法的个体工商户,提供法人相关身份证件(委托人需提供委托人相关身份证件及授权书),经营状况良好,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实行管理规范。

2、投标单位所有送货产品三证齐全: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三证合一)、产品检验报告。

3、投标单位应有良好的信誉,社会形象及售后服务良好,提供学校供货经历业绩证明。员工素质高,所有员工凭健康证上岗,配送经验丰富。

二、招标项目种类:

项目一、水产类;

项目二、肉、禽、蛋类;

项目三、蔬菜类;

项目四、冷冻类;

项目五、食用油、调味品、干杂类;

项目六、水果类;

项目七、点心类;

为了保证供货品质,以上项目每家供货商只能填报一项招标项目种类,不得兼报。

三、对供应商配送方面的要求

(一)质量及品质方面的要求:

食材必须符合新的《食品安全法》第三章“食品安全标准”中的规定。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2012标准,食品中农药残留量符合GB2763-2014标准。不得采购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食品原料新鲜、清洁卫生,同时对每批次食品原料进行检测,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质量检验报告(近期)。具体要求为:

1.食用油必须符合GB1536-2004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四级油。

2.肉类(猪肉、鸡肉和牛肉、羊肉)供应商所供鲜肉必须保证经过肉检(卫生部门检疫)的屠宰的新鲜肉。

3.调味品、干杂等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

4.蔬菜、水果供应商所供蔬菜必须保证安全、较好色泽及新鲜度。

5.冻货供应商所供冷冻类商品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必须提供检疫合格证,达到相应的等级,必须是在保质期内。

6.点心类必须就有“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

(二)数量及验货方面的要求:

1、供应商保证配送品种质量的准确性(斤两、规格、数量计),并以采购方的验货数量为准。

2、供应商每次随供货送上一式三份的送货清单,供双方验货后签字确认,校方持两份,供应商持一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

(三)价格及调价方面的要求:

1、实用油,调味品,点心等价格在合同期内不作调整。

2、鲜肉、禽蛋、蔬菜、水果、冷冻产品、水产品因季节性较强,波动幅度较大,学校定于壹个月进行一次核价,根据市场价格进行(上涨或下浮)调整。为防止恶意竞标,在合同期内,根据价格波动有上涨调整必须有下浮调整,否则调整价无效,按合同价履行合约结算。

3、如遇突发情况或因产品标号与中标产品标号不一致等不可遇见的因素造成的个别品种价格需临时做调整的(上涨或下跌),供应商应事先书面通知采购单位,在采购单位确认后方可调整。

4、本次中标设置第一中标单位与第二、第三中标单位,当第一中标单位不能正常履行合同进行供货时,招标方有权通知次中标单位按其招标报价进行供货。

(四)送货时间及地点方面的要求:

1、一般为每天按甲方的时间要求将货物送至采购方指定地点。

2、供应商如送货迟到超过30分钟,可扣罚当天总菜款的10%。若超过时间60分钟,可扣罚当天总菜款的20%。三次以上,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五)付款方式方面的要求:

供货商所报价格,应包含货物运输到学校的服务费、人工费、税金等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送货款项每月结算一次,(所有商品必须开具正式发票)按甲方财务要求每月划账结清。

(六)安全责任方面的要求:

1、如因供应商所送货物造成食物中毒等事故,立即终止合同,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责任,同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供货车(人员)在校门口附近及校内有安全事故的,,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责任,学校根据情况通过扣罚货款或司法程序进行处理。

四、中标方式

1、校方根据平时使用货物的数量进行单项得分设定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打分:1.评委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2.审查通过单位评委根据投标人资质(5分)、荣誉(10分)、业绩(10分)、方案(15分)等因素横向比较总分为40分;3.报价分(60分),投标人根据学校提供的货物清单进行报价,单项价格采用平均价权衡价进行打分,总分最高分为第一中标单位,总分第二为第二中标单位,其次为第三中标单位。详细货物名称及单项分数见清单。

2、此次中标有效期为2018101——2019830

3、中标供应商在有效供货期内,出现明显货物质量问题或所供应货物与报价货物不相符,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4、正式招标时投标单位当场缴纳投标保证金2000元。

5、发票税金由中标方支出付,投标时请投标方考虑此项因素。

6、如果单项投标单位或个人少于3家,则根据实际情况,若两家进行二次报价确定价格后,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打分,分数高者为第一中标单位。若为一家投标单位现场与采购人进行谈判,进行二次报价,确定报价。

7、报名后,投标单位提供的联系人电话保持畅通,注意查收短信通知及时参加招标。

五、对投标文件无效及废标情形的要求

1、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

3、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或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投标的。

六、对评标机构、方式、项目权重等方面的要求

招标方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规定以及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由学校食堂采购招标工作小组进行评标。

评标方式按照综合评标法进行。对最终综合评分进行排序,按排序确定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

七、对于合同授予的要求

在产生中标单位后,甲方将发放《中标通知书》告知中标单位。与中标单位进行合同洽谈,中标方缴纳规定金额的质量保证金(具体项目金额为:冻货: 人民币壹万元 ;油及调味品、干货:人民币壹万元 ;肉禽蛋:人民币壹万元 ;水产:人民币贰仟元 ;蔬菜:人民币伍仟元;水果:人民币贰仟元;点心:人民币贰仟元)并按照招标要求及相关规定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八、报名相关事项

1、投标文件投止时间: 2018年9月2112:30----1:30

2、开标时间:2018921下午1:30

3、报名地点: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实验学校北三楼会议室;

4、供货商将招标公告中要求准备的相关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并盖好公章用封条密封好,报名时上交招标方,并携带相关材料原件以便现场核查。

5、联系人:   耿建峰

6、联系电话:13814624311

经学校确认,确定此方案,特此发布。欢迎符合条件的供货商前来报名。

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实验学校

2018913

 

校食堂二次配料采购联合公开招标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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