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开展违规吃请和公款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贯彻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开展违规吃请和公款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社会管理局,各在通高校,各直属学校(单位):
为落实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开展违规吃请和公款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通纪办发〔2016〕18号)要求,深入推进全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禁党员干部参加由学生或学生家长安排的任何形式“升学宴”、“谢师宴”等活动;严禁党员干部操办子女“升学宴”、“谢师宴”,严禁借机敛财。广大教师要自觉抵御“升学宴”、“谢师宴”等活动,带头弘扬社会新风尚。
二、严禁党员干部和教师接受学生或学生家长以各种名义赠送的任何礼金、礼品、有价证券、电子预付卡、微信红包等。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并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三、严禁各职业类学校和教师以学校或个人名义组织或参加与学校招生相关的宴请等活动。自本文件下发之日起,各地各校要对照相关要求开展自查自纠,作出整改承诺,明确工作措施。
四、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的有关规定,严禁借组织教职工暑期培训、接待上级部门、兄弟学校参观考察之机,安排行程外的参观旅游景点或吃请活动。
五、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党组织及其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通过下发通知、召开会议、提醒谈话、签订承诺书等方式,教育党员干部和教师严守廉洁从教相关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坚决制止各种不正之风。
六、各级教育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督促各地各校严格抓好落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行为,对严重违规违纪、社会影响较大的,将实施一案双查,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请各地各校于
南通市教育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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